第36章 [chapter36」_偷摘小茉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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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章 [chapter36」

  直到晚饭结束,回沈家别墅的路上,沈茉仍有些恍惚不可置信。

  还是看到林明栀创建的【苗寨小分队gogogo!】微信小群里,整整齐齐显示四个人,她才确定谢绥真的要和她回乌梭寨了。

  他要去寨子,去她从小生长的地方,去见她家乡的亲人朋友……

  现在的心情,怎么说呢,有点激动,有点兴奋,还有些担忧和焦虑——认识这么久,这是他们第一次出门旅行。

  虽然不是单独旅行,但一起出行那么多天,基本每天都待在一块儿,相处久了,万一她暴露一些不好的习惯呢。

 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一段话,要想快速了解一个人,最好的办法就是和他一起旅行。从应对旅途中种种未知的态度和反应,基本能对这个人的性格与观念有个较为准确的认知。

  除了担心朝夕相处,会暴露缺点之外,沈茉还担心苗寨过于简陋的环境以及粗淡饭菜,会让他不适应。

  奇怪的是,邀请林明栀时,她不会为这个而自卑。

  可知道谢绥也去,一想到他会看到她家有些年头的老旧吊脚楼,哪怕去年翻修过,看上去“漂亮”了那么一些,但对于住惯豪宅的大少爷来说,恐怕也等同于贫民窟,他会不会嫌弃?会不会更觉得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……

  那种自卑,在旁人面前都不会出现。唯独对他,她好像变得很低很低,低到仿若角落里不起眼的小小苔藓。

  但“苔花如米小,也学牡丹开”,心在日光照不见的潮湿阴暗地,也悄悄开出一朵朵小花。她还是为他能一起去乌梭寨,而感到雀跃与欢喜。

  沈小姐,你家到了。前排林家的司机恭敬提醒,又下车替她开门。

  沈茉起身下车,和司机道了谢,又往【苗寨小分队gogogo!】里发了消息:

  Momo:[我到家了/[跳跳]」

  5G冲浪选手林明栀第一时间回复:「好哒!」

  林明栀:「猫头叼玫瑰.jpg」

  接着冒出的是林明宇:「我们也快到了,早点休息吧小茉妹妹。」

  Momo:[嗯嗯好的。」

  Sui:[/[月亮]」

  看着屏幕上那个月亮,沈茉微怔。她可不可以自恋认为,这

  是他在和她说晚安。

  愣怔间,身后传来另一阵轿车声响。她握着手机转身,见到是沈立宏的车,猜测他应该刚从酒局回来。

  果不其然,沈立宏下车的脚步有点踉跄,身上也有些酒气。见到沈茉站在外面,他也有些惊讶:小茉,这么晚怎么不在房间休息

  沈茉乖乖喊了声爸爸,又把晚上和谢绥他们一起吃饭的事说了。

  沈立宏听说谢绥提前毕业回国,不由感叹:前几年还听圈里人说,谢家怕是要养出个败家纨绔。现在看来,龙生龙凤生凤,他伯父伯母、爸妈堂姐都是精明能干的,到他这自然也不会秀。

  沈茉没接这话,只跟在沈立宏身后,往屋里走。

  沈立宏又问了她今天高考的情况,沈茉仍是说还好。他了解这个女儿的性格,她说还好,那就没什么大问题。

  于是笑吟吟拍了拍沈茉的肩头:“我就知道你争气,把你接回京市读书果然不错,咱们家也要出个清大的高材生了

  喝醉酒的人嗓门大,他说这话,惹得佣人都往这边看。

  沈茉有些不好意思,低声提醒:爸爸,还是等录取通知书下来再说吧……话不要说的太满,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万一。

  沈立宏应了声好,又问起她假期的打算:“思绮打算去欧洲逛一圈,你要不要和她一起?爸爸给你安排。

  沈茉摇头:我想回乌梭寨,趁着还没到暑假出游高峰,把婆婆接到京市来玩。

  提到这个,沈立宏的酒意退了三分,脸色也变得正经:“嗯,应该的。小茉,钱不够花的话,尽管和我说,你婆婆来京市一切开销我出。”

  默了两秒,他像是想起往事,略显岁月的眉眼间流露出一丝怅然:“从前你妈妈也说过,想带你婆婆来京市看看。

  可惜爱错一个人,也厌上一座城。

  沈茉迟疑片刻,道:爸爸,我之前录歌,卡里有点钱,婆婆来京市的花销,我会负担的。

  沈立宏一怔,刚想叫沈茉不要和他客气,再看女儿那欲言又止的眼神,顿时明白过来。不是她要客气,是那老太太不稀罕花沈家的钱。

  可那老太太也真是轴,小茉是沈家的女儿,花小茉的钱,不也是花沈家的钱。沈立宏撇了撇唇,也懒得多说。

  倒是沈茉这边,听到沈立宏愿意给钱,眼珠子骨碌碌转了转,把谢绥和林家兄妹一道去苗寨的事说了,末了,她轻轻眨眼:爸爸,我请他们去玩,机票和接送车辆……这些您方便安排吗

  沈立宏惊诧:谢少和林少也和你一起去乌梭寨

  沈茉点头:“嗯,正好他们有空,就说一起去。”

  沈立宏默然不语,心里却飞快盘算起来。

  原以为这两年来,小茉和谢绥没什么联系了,和谢家攀亲的算盘也落空了。可现在,谢绥竟然有兴趣去乌梭寨

  这哪是对乌梭寨感兴趣,分明是对小荣感兴趣

  不过最近谢家和港城傅家来往密切,听说谢绥和傅家那位千金还是国外留学的同学,两个人年纪又相仿……

  如果要联姻,傅家千金无疑是最好的人选。

  小茉虽然长得漂亮,可对于那些顶级豪门而言,娶妻嫁女,颜值不重要,重要的是联姻双方的实力。

  喜欢漂亮的,大不了婚后在外面找小三小四小五,想包几个都行。

  不过谢家家风严格,谢绥又年轻,年轻的时候真喜欢一个人,就有不顾一切的勇气——比如当年他对莫可媛,也的确是想过,抛却一切和她在一起。

  爸爸

  两声轻唤拉回沈立宏酒后缥缈的思绪,他回过神,就对上女儿清澈的明眸,心里难得升起一丝父爱:行,去玩吧,机票和车我都会安排好。明天我再给你转20万,你在乌梭寨是东道主,请朋友去玩可别小气,该吃吃该花花,别省钱,免得叫人笑话沈家不知礼数,知道吗

  在钱方面,沈立宏对沈茉并不小气,她也愿意给他一个笑脸,乖顺应道:“谢谢爸爸。”

  说话间,俩人也到了电梯间。

  沈立宏看向沈茉:“早点休息吧,别熬夜。”沈茉嗯了声:“爸爸也早点睡。”她先上了楼。

  沈立宏望着大女儿风仪玉立的背影,心里五味杂陈。算了,随她去吧。

  要是真有本事攀上谢家那

  根高枝,自然最好。要是攀不上,他也会给她安排一门好婚事,让她不愁吃喝,养尊处优过一辈子。

  大大

  五天后,苗寨小分队踏上暑假旅途。

  京市烈日当空,气温燥热,等航班一落地,黔东南凉爽怡人的温度扑面袭来,碧空如洗,万里无云。

  好凉快啊!出了机场,林明栀取下镶着两圈细钻的黑色墨镜,第一个钻进沈立宏安排的豪华保姆车里:这个天都不用开空调了。

  沈茉跟着钻进车里,在她旁边坐下:到了山里更凉快,晚上睡觉还要盖厚被子。

  林明栀哇了声:“一把子期待住了!对了,我们现在坐车,还有多久到能你家?远吗?”

  沈茉讪讪摸了下鼻尖:“还是蛮远的,我家寨子在大山里头。按照一般路线,出了机场需要坐大巴去汽车站,到了汽车站还得转两趟乡镇班车,班车停在路口,再往里走个五六分钟才到在寨子门……

  见林明栀皱眉,她又连忙道:不过我们现在有车,直接从机场开过去就不用那么麻烦,大概三个半小时就到了。

  林明栀:“三个半小时,那也很远。”

  沈茉面色悻悻:小地方,是比较偏僻。

  林明栀闻言,也反应过来什么,忙拉着沈茉的手:小茉,我没有说你家不好的意思……

  没事,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。

  沈茉朝她笑笑:“而且本来就很远,我们本地人都觉得远。也多亏前些年国家拨款修了路,不然交通更不方便,班车都不到,全靠两条腿走,现在已经好太多了。

  刚放好行李箱上车的林明宇听到这话,嘴皮子很快:这我知道,要想富,先修路。

  沈茉轻笑说是,林明栀调侃:“显着你能了。”

  车是七座的,除了驾驶位,后面分两排。因为杂七杂八的行李比较多,最后一排座位也被放满了。

  无法,林明宇坐去副驾驶位,沈茉和林明栀坐在两人位,谢绥坐在沈茉右边的单人座。

  全员上车坐稳,车子很快发动,平缓驶出机场

  。

  等开出一段路,沈茉拿出提前准备的晕车药,分给他们:“后半段的山路特别绕,晕车药得提前吃,不然会很难受的。

  林明宇满不在乎摆摆手:我不晕车,没问题。

  林明栀接过一粒,和水服下:“别逞强,你待会儿要是吐了,我们直接把你丢在半路上。”

  沈茉也轻劝:“明宇哥哥,吃一颗吧,以备无患。”

  这柔声细语的劝说,林明宇也说不出拒绝的话,接过一粒:谢啦。

  沈茉又将药片递给身旁,一臂之遥的谢绥:谢绥哥哥

  谢绥今天一身休闲风装扮,浅白色套头卫衣,黑色长裤,配着一顶黑色鸭舌帽,整个人清爽利落,显得十分年轻——

  尽管他本来也年轻,但这个打扮相较于平时的沉稳精英风,更像男大学生。

  沈茉一路上没忍住,偷偷看了他好几眼。这样的谢绥,显得平易近人,好像真的是一位温柔可亲的邻家大哥哥,距离感没那么强。

  看着她递过来的白色小药片,谢绥漫不经心地接过:谢了。

  他的手指干净修长,药片很小,接过时,指尖有短暂的触碰。轻轻的,转瞬即逝。

  沈茉心里却咚了一声:不.不客气。她赶紧坐正身子,余光却悄悄往右边斜去。

  车窗半敞着,夏日凉风呼呼吹进车里,白衣男人拿起矿泉水,微微仰头,下颌线条利落分明,喉结微滚间,窗外有细碎阳光映落在他俊美的侧脸。

  沈茉恍惚觉得,时间好像都被按了慢倍速,他像是青春电影里的男主角。而她呢,像个偷偷看着男主角的小变态。

  你不吃?谢绥放下水瓶,侧眸看她。

  沈茉眼神一慌,很快平静:这条山路进进出出都不知道多少回了,我习惯了,不用吃。

  谢绥嗯了声,忽而又问:你之前读书,经常要走山路

  “那倒不是。”

  沈茉想了想:“我幼儿园是在渝城读

  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的,五岁才跟妈妈回寨子,然后小学和初中都在县城读。读小学的时候,会每天都

  回家的,寨子里一个叔叔家的孩子和我是同学,那叔叔在县城做工,早上出门上工,会开摩托车带我和他女儿一起去学校,晚上他下了工,就去学校接我们一起回寨子。后来读初中了,我就住校,只有周末坐班车回家一趟。

  如果不是被沈家寻回,她的高中应该也是在县城中学度过三年。高考结束后,也会像大部分同学一样,去县城餐馆、网吧、奶茶店找暑假工,攒大学的生活费.…

  沈茉虽然不喜欢沈家,但某种意义上,也感激沈家找到她,给了她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。

  谢绥听她说起从前的生活,坦然自若,没有丝毫抱怨,说起坐摩托车上学时,还会张大嘴巴啊啊

  啊地吃风玩,眼底也不禁染上一抹浅笑。

  这几年我们寨子搞旅游,搞得很不错了,今年寒假我回去,大广场还修了个大雕塑……车程漫长,沈茉怕他们无聊,就化身导游,口若悬河地介绍着家乡的风俗、文化、地理。

  等她讲到没什么好讲的,谢绥拧了瓶水,给她:“说累了?”

  沈茉微怔,接过:还、还好。

  谢绥懒洋洋靠坐在座位,睇她:“认识你三年,今天是你话最多的一回。”

  前排的林明宇听到,也扭过头笑:对,第一次知道小荣妹妹口才这么好,这么能说

  沈茉被他们说得不好意思,握着矿泉水瓶,声音小了:“我是东道主嘛,而且聊自己家里的事,就比较有话说。

  谢绥勾唇:挺好的。

  沈茉眼睫轻动,边喝水边寻思着,他那句挺好的是什么意思?难道他喜欢话多的女生

  不过她要说的都说完了,再加上车也开到了盘山公路,林明栀靠在窗边闭目养神,沈茉也没再说话。

  宽敞舒适的车里放着轻柔的音乐,不知不觉,沈茉也靠着车座,轻轻闺上眼。

  也不知多久,口袋里手机震了下。她迷迷糊糊睁开眼,拿起手机,是婆婆发来的语音。

  贴到耳边,婆婆亲切熟悉的声音传来:幺儿,你们到了吗

  沈茉朝窗外看了眼,发语音回道:“快了,大概还有20分钟。”

  放下手机,颊边好似落了一道视线。

  稍稍偏脸,就见谢绥双手环抱胸前,歪着脑袋,鸭舌帽下那双狭眸半睁着,透着几分才将苏醒的慵懒,静静看着她。

  沈茉愣了下,压低声音问:“是我吵醒你了么?”

  年轻男人好像一只懒洋洋的狮子猫,没立刻出声,而是沉默看了她两秒,反问:你婆婆的消息

  沈茉点头:嗯,她问我们到了没

  因为林明宇和林明栀都在睡觉,她的声音始终放得很轻:“她大概要炒菜了,等我们到了,正好可以吃饭。

  谢绥看她悄悄摸摸用气音说话的样子,觉得有趣,转念又想到马上要见到她最重视的亲人,态度也放得端正:你婆婆有什么忌讳的点吗

  沈茉:啊

  谢绥斟酌:比如,她喜欢话多、还是话少的男人?她喜欢抽烟、喝酒?还是很讨厌。

  沈茉以为谢绥上门做客也会紧张,忙道:“你别担心,我婆婆很随和的,你们是我的朋友,内敛活泼都没关系,当做自己家就好了。至于抽烟喝酒,我婆婆不抽烟,但她没事会喝点小酒….…只要不是烂酒鬼和烂烟鬼,小酌小抽她都还行,不过她很讨厌赌博的男人。

  谢绥——记下,又道:“正好,我行李箱里装了两瓶我家老爷子珍藏的好酒。”

  沈茉微诧:你还带了酒啊。

  谢绥:第一次见长辈,总不好空手来。

  沈茉:.…

  虽说如此,但他还是太客气了!何况能让谢老爷子珍藏的好酒,一定价值不菲。沈茉开始盘算着,等回京市,送点什么给谢绥带回去。没多久,车子开到乌梭寨门前。

  原计划是直接开到莫家吊脚楼前,可现在,修建精美的寨门前,站着两排穿着苗服的乡亲们,他们有的捧芦笙,有的揣铜鼓,为首戴着红花的黑色苗服的老人家,正是沈茉的婆婆。

  见着车来,乡亲们开始吹起芦笙,唱起山歌。这阵仗,莫说是谢绥和林家兄妹了,就连沈茉也睁大了眼睛,这什么情况

  车门打开,四个年轻人陆续下

  了车。

  欢迎欢迎,欢迎远方的客人来我们乌梭寨做客——

  村干部王大叔笑脸迎上前,一挥手,又有四五个穿银彩裙的小妹大姐端着米酒上前,围着谢绥和林明宇就开始唱起来:”来到我苗寨,你定会开怀。美酒敬给你,不喝就莫来。喝了这杯酒,从此是朋友……”「1」

  两个年轻男人被拉着坐到一旁,林明栀也被几个盛装乡亲围着,她又是新奇又有些无措,连忙向沈茉求救:小茉

  沈茉难得见到林明栀这副无措的样子,不禁笑出声,但还是上前护住她:“几位阿姐,她酒量不好,别灌她,你们去灌那两位吧。

  见沈茉这样说,乡亲们也放过林明栀,端着酒杯围着谢绥和林明宇,给他们一人来了个高山流水

  所谓高山流水,就是苗家姑娘们举起酒杯,由高到低的排成一行,让酒水沿着杯一叠一叠倒入客人的酒碗,犹如层层叠叠的瀑布般,是苗家最高规格的迎客礼。「2」

  林明宇开始还觉得新鲜,笑呵呵地喝,等喝到后面有些遭不住,赶紧喊:小茉妹妹

  沈茉要上前,林明栀看热闹不嫌事大,边拿手机录视频边拦沈茉:等等,我再录一会儿,发我

  家群里,太逗了

  沈茉失笑,又去看一旁的谢绥,他倒还好,一碟接着一碟地喝。

  旁边的大姐见状,笑着道:这位帅小伙酒量好,很适合留在我们寨子里当女婿

  虽然知道这不过是句玩笑,但沈茉的脸还是有点发烫,尤其见到谢绥好似不经意往她这边瞥来,更是连忙偏过脸。

  在欢快的芦笙乐里,谢绥和林明宇也挺过这一轮拦路酒的考验。乡亲们又围着他们跳了一圈舞,就吹吹打打把他们送进寨子里。

  沈茉从前见着阵仗,还是别人家结婚、做寿、过新房,没想到这次回个家,竟然也有这么隆重的待遇。

  她悄悄问婆婆:“怎么弄这么大排场?”

  莫婆婆一脸理所当然:“你京市的朋友大老远来咱们这,肯定要好好招待。放心,都是乡里乡亲的,帮这点小忙,算不得什么,我回头给他们发两根烟抽。

  又

  看了眼走在前面的谢绥他们,啧了声:不愧是城里人,一个个长得高不说,还长得那么好看,跟电影明星似的。

  沈茉眸光微动,小声问婆婆:“那你猜,哪个是明宇哥哥,哪个是谢绥哥哥?”

  莫婆婆:那个个子最高的,应该就是你总是夸的谢家少爷

  沈茉:“婆婆好厉害,怎么猜到的?”

  莫婆婆哼笑一声:“我是眼花,又不是眼瞎。那位小林同学和她哥哥一直斗嘴,也就亲兄妹才会那样。

  说笑间,一行人到了莫家吊脚楼。

  莫婆婆给乡亲们发了糖、派了烟,就请他们先回家去。司机也将车开过来,将行李箱——搬进吊脚楼。

  等到全部收拾好,天边日落偏西,暖橘色余晖笼罩着幽静古朴的吊脚楼。

  宽敞凉爽的堂屋里,沈茉正式和婆婆介绍起来。

  看着林明栀,莫婆婆笑容灿烂:小林同学,我知道你,你是我家幺儿在京市最好的朋友。幺儿给我看过你的照片,你比照片还漂亮,像大明星。

  林明栀在长辈面前嘴巴特甜,弯眸笑道:婆婆喊我明栀就好。

  莫婆婆又看向林明宇:“你是明栀的哥哥吧?也是一表人才!你们爸妈好福气,生了一双这么好的儿女,以后有享不完的福

  林明宇喝酒喝得有点上头,醉醺醺地笑:婆婆好,您喊我明宇就行。

  相比于林明宇的微醺放松状态,一旁的谢绥显得清醒很多,尽管冷白的脸庞也因酒意泛着薄红,但坐姿笔直端正,看向莫婆婆的目光也一派恭敬:“婆婆好,初次见面,我叫谢绥,今年二十二,硕士学位,家里经商……

  莫婆婆:

  沈茉:

  林明栀:

  “绥哥。”林明宇用胳膊肘撞了下谢绥,原本以为自己醉了,但谢绥好像比他更醉,不然怎么一张口说这些有的没的,又不是公园角相亲

  扫过面前一众诧异脸庞,谢绥薄唇轻抿了抿:“这酒好像是有些醉人。

  莫婆婆回过神,笑道:“没事没

  事,寨子里的酒醉人,但不会头晕。你们大老远来,肯定也累了,先吃饭,吃完饭回屋好好睡一觉

  说着,她让沈茉带他们去房间,自己去厨房端菜。

  两天前得知沈茉要带朋友回来,莫婆婆特地去城里买了新的被单枕套,洗过又晒过,铺得整整齐齐,屋子也打扫得干干净净,一尘不染。

  沈茉先领着林明栀去了她的房间:“明栀,你和我住这间。”

  又领着谢绥和林明宇去了另一间房:谢绥哥哥、明宇哥哥,你们得挤一间,可以吗

  屋子里本来只有一张单人床,另一张床还是婆婆从邻居家借的。好在乡下屋子大,放两张床也能放下。

  林明宇:“那我要靠窗那间!”他直接拿着行李箱走了进去。

  沈茉无奈轻笑,再看斜倚在门边的谢绥,微微仰起脸:谢绥哥哥,你还好吧

  长指捏了捏眉心,谢绥懒意的嗓首透看几分沙哑:“有点晕。”

  目

  沈茉见状,主动去拿他的行李箱:“那你进屋歇吧,我帮你拿行李。”

  手刚搭上行李箱提手,另一只手骨节分明的手也伸了过来:不用。

  不偏不倚,刚好盖住她的手。男人掌心的温度贴着皮肤传来,沈茉心跳好似漏了一拍。

  谢绥也怔了下,收回手,皱眉:抱歉。

  沈茉垂着眼睫,嗫喏道:没…没关系。

  你们先歇息一会儿吧,等吃饭了我来喊你们。撂下这话,她低着头,转身离开。

  看着那仿若落荒而逃的背影,谢绥黑眸微动,再低头,看着那只垂下的手。

  掌心仿佛还残留那丝细腻的触感。她的手那样小,只是不经意一搭,就能完全盖住。

  “绥哥,你还杵在门边干什么?”林明宇喊道。

  落在掌心的视线一顿,再次抬眼,那张清隽脸庞又恢复一贯的淡漠,谢绥提步进屋:“你好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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